发展规划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牵头落实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和管理全校的学科建设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战略、重点项目进行策划和综合管理,并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谋助手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开展政策研究,对国家教育政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调研,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组织、协调一流学科(群)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负责学校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遴选和实施等;负责学科建设日常管理,推进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申报等工作,引导学科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开展接受省普通本科高校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校内综合考核工作。
四、负责学校项目库建设,开展重大项目的论证、储备和申报工作。
五、负责对全校对外发布的核心数据进行审核,围绕学校阶段性中心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为学校科学决策和推进专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