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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参考

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

时间:2023-12-22  阅读: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整体提升全省卫生健康水平,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基层、建高地、提能力、优服务,推进医疗救治能力全面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更加有效、妇幼健康水平加快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居民健康素养快速提高、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全面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健康保障。到2025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总体接近全国水平,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到2030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左右,达到全国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优质医疗服务体系,争取国家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省级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提升三级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在市(州)创建3—5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发挥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的牵头作用;按照国家推荐标准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资源建设10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和发热诊室建设;更新维护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设施设备。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推进胸痛、卒中、创伤等专病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心脑血管、神经、内分泌、血液、呼吸、肿瘤等重点专科能力。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现死因监测排位前列的重大疾病全覆盖;省级科研项目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建成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提升医疗机构急救能力和水平。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发挥中医药优势,提升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相关病种省域外转率降低20%,50%以上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达65%以上。到2030年,80%以上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达70%以上。

(二)实施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行动。提升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扩大艾滋病监测检测覆盖面,推进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将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大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开展高危人群肺癌、消化道癌等肿瘤筛查,推进早诊早治;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完善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合理设置签约服务项目,适当提高签约服务费。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重大疾病防控,动态优化项目补偿标准。到2025年,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降至80/10万以下;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覆盖率达40%,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14%以下。到2030年,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与周边省份持平;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13%以下。

(三)实施妇幼健康提质专项行动。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市(州)制定整体解决方案,统筹区域内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发展托育服务;落实托育机构新建托位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提高新生儿、儿童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县域内建成儿童重症监护室,市级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配齐转运设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扩大唐氏综合征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覆盖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创建儿童友好医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快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妇幼健康门诊建设,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到202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4‰、6‰,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到203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0万、3.5‰、5.5‰,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建立完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医疗机构提供居家上门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养、医养结合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应当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开展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加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核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到2025年,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20个,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6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要求。到2030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90%以上。

(五)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提高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深入实施“家庭健康包”入户行动,培养自主自律的健康文明生活习惯。构建大联合、大宣传格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进媒体活动;坚持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深入开展基线调查、全面评估;将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情况纳入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和复审的评审体系;建立和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科普资源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推动心理健康,宣传推行公民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7%。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以上。

(六)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优专项行动。加强对医学院校的投入,做强省内医学院校,优化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适度扩大全科、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医学类急需专业和医学类硕士生、博士生招生规模,推动医疗、教学、科研协同发展。加强以“5+3”为主体的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0.5万元;强化全科医生住培基地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业务培训。拓展实施“黔医人才计划”,深化“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工作机制,继续实施“银龄计划”。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落实用人自主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空编范围内不占用单位年度编制使用数额;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各地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时,留出一定比例名额用于定向招聘获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达到一定服务年限的村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使用和留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空额编制主要用于招收订单定向生,订单定向生在乡镇达到一定服务年限并经考核合格后可就近进入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工作,同时全面落实待遇保障、生活补助等政策;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聘乡用”、村医“乡聘村用”;县级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村医每月财政定额补助提高200元。优化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条件,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到2025年,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45%、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7%。到2030年,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47%、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8.4%。

(七)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行动。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全面落实政府“六项投入”和“两个允许”,完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后的补偿政策。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积极探索服务人口少、规模较小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类医院等机构与公立综合医院共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进医防融合;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鼓励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对口帮扶体系,联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灵敏有度的动态调整机制;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积极探索中医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行政府办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和总药师制度。完善多部门综合监督和联合惩戒机制,深化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看病排长队和重复排队专项整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健康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和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推广应用“黔康码”,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提质升级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合作,规范发展远程会诊、辅助诊疗。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大信息化投入、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患者总体满意度得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3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患者总体满意度持续巩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提高全省人均预期寿命的目标,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市县两级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筹推进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械管理和绩效考核“六统一”。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善于作为、密切协作,配套完善相关政策,形成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年度工作目标,统筹推进落实。统计部门负责统计监测全省人均预期寿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快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审批,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级预算内投资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支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所需资金。编制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薪酬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支持配齐配足卫生健康专业技术队伍。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落实医疗卫生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强化统筹整合,积极引进省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入黔及省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积极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多渠道筹资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2022至2025年,政府投入保障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专项资金92亿元,其中,省级统筹中央有关专项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专项债券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等投入77亿元,市县级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投入15亿元,重点支持各地保基本、强基层、补短板、强弱项,继续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十五五”期间,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本计划为引领,注重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精打细算用好经费,既保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又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是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出台本地区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每年年底前要将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函送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要将有关重点任务纳入综合监管督察事项,每年开展1次专项督察,综合督察结果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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